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》和《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》的精神,在新课程的实施过程中,各校语文教研组都开展了学生学业评价改革的尝试。区教研室在各校改革的基础上,综合各校的评价改革经验,根据余教研(2003)第39号文件精神,特制定出“余杭区新课程中学语文发展性学力评价方案”:
1、我区新课程中学语文期末学生学业评价采用“基础性学力+发展性学力”(即100分+等级)的评价形式。
其中基础性学力评价:为笔试(100分);考查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、技能;题型,适当增加主观题的比例,并增加开放题和选做题。
发展性学力评价: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等;主要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、听说能力、书写能力、语文综合活动能力等项内容(为平时表现:包括知识能力、方法过程、情感态度价值观等);评价的方式以语文综合活动成果评议为主。评价形式可以为学生自评、学生互评、家长评价、教师评价等。
2、各校语文教研组可以在以下附表中选择其中一表(也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学生情况,另行设计评价表),每学期对学生的发展性学力进行综合评价,记入学生学习档案中,还要在学生的期末成绩报告单中反映出来,并登记造册每学期向教研室上报。
3、学生初中阶段的发展性学力总评,与每学期的发展性学力评价挂钩。
4、对发展性学力的评价,全区将采用总体调控的方法,即:
A类学校:优秀30%,合格65%,不合格5%以下
B类学校:优秀25%,合格70%,不合格5%
C类学校:优秀20%,合格70%,不合格5%左右
5、本方案为指导性意见,各校语文教研组可根据自身的特点,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。并将具体实施方案,于6月底上报学校领导和教研室钱燕瀛老师各一份。
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教研室
2003年4月1日
余杭区中学语文新课程发展性学力评价表(A)
200 年 月
学校
班组 姓名 总评
评价内容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
(或小组评价)本项得分
学习态度语文学习兴趣
上课专心程度
发言积极程度
完成作业态度
学习能力听说能力
表达能力
朗读能力
书写能力
学习积累课外阅读
课外练笔
文摘卡片
学习活动综合活动
竞赛参与
竞赛获奖
学生的话
教师的话
说明
余杭区教育局教研教研室制
余杭区中学语文新课程发展性学力评价表(B)
200 年 月
学校
班组 姓名 总评
评价内容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
(或小组评价)本项得分
学习积极性主动性
质疑习惯和求知欲
口语交际能力
合作探究能力
各项语文作业
书写与资料积累
语文实践活动
特长及获奖
学生的话
教师的话
说明
余杭区教育局教研教研室制
余杭区中学语文新课程发展性学力评价表(C)
200 年 月
学校
班组 姓名 总评
评价内容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家长评价
(或小组评价)本项得分
学习态度学习兴趣
学习方法学习习惯
文化品位审美情趣
想象力和创造力
逻辑思辨力
口头表达能力
综合语文活动能力
竞赛获奖及特长
学生的话
教师的话
说明